关于大力推行绿色环保殡葬的议案

题目 关于大力推行绿色环保殡葬的议案
领协代表 邓玉娴 所属代表团 第十代表团
正文

关于大力推行绿色环保殡葬的议案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各类用地显得尤为紧张,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日趋突出,影响了城市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影响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目前殡葬现状

汉滨区属于西北五省人口超百万的大县区之一,人口基数较大,2014年全年死亡人数4306人(其中高新区291人),按照每处墓地占用七平方米计算,每年占地45.213亩,以此类推,10年就要占用452.13亩土地,100年就是4521.3亩,恶性循环越来越严重,极大的浪费了土地资源。

              二、推行绿色环保殡葬的意义 

1.节约土地。土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目前实行的土葬,每处墓地占地一般再7平方米左右(农村更大),若规划公墓,则占地可控制在1.5一2平方米左右,而各种绿色生态葬显示出巨大的优势:树葬和草坪葬占地 0.4 一 0.5平方米,盆景葬占地面积更少,花坛葬占地面积虽然大一点,但是坛位可循环利用;壁葬占地面积又仅树葬的一半,仅为传统葬的l/18。即使暂时环保葬无法实行,若能实行公墓,每人也能节约土地5一6平方米计,每年可节约土地38.754亩。 

2.减少浪费。根据调查,我区人均丧事消费 8000 元左右(不包括购买墓地)。按我区每年死亡 4306人计算,全市每年的丧事消费(不包括购买墓地)估算为 3444.8万元。 

三、推行绿色环保殡葬的建议 

1.以生态化、标准化为表征,统一规划。区政府应把殡葬行业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双创工作,全面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真正实现行业得发展、老百姓得实惠,以达到传承殡葬文化、提升服务质量、节约土地和费用、控制污染和减少资源损耗的目标,为老百姓提供一个生态、文明、绿色的殡葬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 

             2.努力把绿色环保殡葬纳入法制轨道。殡葬行业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特殊行业,应该由法律来规 范其行为。在全国《殡葬法》和新的《殡葬管理条例》未出台之前,建议汉滨区人民政府,结合汉滨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一是工人、党员、干部职工及其近亲属带头实行绿色环保葬,为突破口;二是加大城市郊区墓葬的有效治理,和以奖代补的方式方法,促进农村实行绿色环保葬;三是结合中心城市建设和高新区总体规划,共同促进绿色环保葬,加大殡葬执法队伍建设治理乱埋乱葬,努力推进阴阳两界和谐共处,打造优美自然的园林式殡葬,促进汉滨区殡葬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回复

邓玉娴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绿色环保殡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区殡葬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你的提案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你所提的建议也是我局殡葬改革工作中的一项内容,其中的建议与我们开展推行“生态殡葬、文明祭奠”和“香溪景区墓地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吻合,我们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宣传力度。从3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以“生态殡葬、文明祭奠”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月活动,我们通过各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发出“生态殡葬、文明祭奠”倡议书,在各祭扫区和城区周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倡议书、发放传单,引导市民采取以鲜花、植树等“生态、文明、环保”的方式祭扫,鼓励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生态安葬形式处理骨灰,营造了良好的殡葬氛围。同时要求辖区内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进行绿化美化服务环境的同时,要为市民提供树葬、花葬、草坪葬、墓葬、壁葬和骨灰寄存等多种葬式,以满足市民不同的殡葬消费需求,使活者安心、死者安息。

二、加强墓地治理。一是启动香溪洞景区可视范围墓地治理工作。今年3月起,我局以治理超标准大墓、豪华墓为重点,首先对香溪洞风景区可视范围内坟墓进行专项治理,采取异地迁移到合法公墓或就地改卧的方式开展,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动员、实施奖补激励政策、统一组织实施等有效措施,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治理坟墓250余座。同时,按照《汉滨区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烈士陵园周边、交通道路沿线、城镇周边等范围内的违规修建坟墓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对新建墓体,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下一阶段,将按照“一迁、二改、三植绿”的方法,向全区积极稳妥推进。二是实施墓地绿化。继续加强国道、省道、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墓地绿化治理工作,植树1200余株,绿化坟墓140余座,打造了五里营盘墓地绿化示范点,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快殡葬设施建设。一是编制殡葬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我局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将殡葬服务设施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发展规划,通过多次深入有关镇办、村组调查研究,反复论证,拟定了《汉滨区殡葬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对我区殡葬设施的点位及数量进行布局规划,规范殡葬市场秩序。二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下发了《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区开展超标准建设豪华墓体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塔(堂)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对墓葬标准进行规范,要求无论是火化区或非火化区,一律不得超面积建坟,墓碑一律使用黑色石材,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新殡仪馆和恒口椅子山公益性公墓已投入使用,金坑村、松坝社区等2处农村公益性公墓预计年底投入使用,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正在积极建设中。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对上争取扶持资金,并要求各镇办把建立村级公益性公墓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十三五”期间,力争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到每个村组。

四、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在加强坟墓治理的同时,强化日常管理,切实提高火化率。一是调整火化范围。深入各镇办、村组对火化区域范围的重新划定进行了多次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区土地越来越少,死人与活人“争地”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在2008年确定的火化区域重点控制范围的基础上,拟定了新的火化区域范围,在7个镇办94个行政村(社区),增加了五里镇、大同镇、恒口镇、瀛湖镇4个镇37个行政村,区政府已讨论通过,并上报省市民政部门,等待上级批复。二是建立殡葬救助制度。出台了《汉滨区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办法》,对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等家庭实施殡葬救助,殡葬救助的内容是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等基本殡葬服,殡葬救助标准是四项基本服务按照1000元,骨灰安葬在合法公墓的按照600元,解决了困难群众丧葬问题。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殡葬执法大队加大日常巡查及执法力度,对违法殡葬现象及时进行查处纠正,严禁出现新的滥埋乱葬、骨灰装棺二次葬、违规建大墓等现象。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相关部门在殡葬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明确,形成了监察、城管、卫生、林业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殡葬工作的良好局面。

虽然我局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推进殡葬改革是一个移风易俗的长期过程,受几千年传统观念影响,部分群众在祭祀时烧纸、放鞭炮等问题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彻底消除。对此,我们深知责任重大,丝毫不敢懈怠。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更加过硬有效的措施,切实把管理工作抓紧抓实,稳步推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意见、建议,以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汉滨区民政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