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心城市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题目 关于在中心城市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领协代表 李辉忠 所属代表团 第十代表团
正文

安康中心城市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能增加节日的喜庆,但燃放烟花爆竹也会使局部空气中烟尘,影响市民安宁休息权, 曾引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据调研:为防治大气污染和减少安全隐患,安康市政府早在2008年颁布了《安康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汉滨区政府为了回应市民关切,也于同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安康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今年春节前汉滨区政府又发文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因禁放区域较小,且在春节腊月30至正月15之间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为了节日喜庆任性燃放烟花爆竹,结果给原本质量良好的空气带来了严重污染,引发了安康城区空气质量在28日发生严重污染。目前,省市政府拟考核安康中心城市2016年空气优良天数是291天,较2015年的271天增加20天,因此,在中心城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迫在眉睫。应当引起政府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区政府应当积极作为,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的《暂行规定》,禁止在安康中心城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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