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职能划分,现阶段我单位主要承担安康中心城区220余万平方米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123万平方米主干道洒水防尘,全年20余万吨生产、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消纳处理以及街巷各类环卫设施的配置和日常运行管护等工作。
二、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和其他公用设施,由维修养护单位和清洁作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城市河道及其沿岸,由其管理者或者使用者负责。
三、为切实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营造干净整洁人居环境,我单位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以提升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质量为重点,克服环卫工人和运行经费严重短缺等实际困难,始终坚持城市道路“两清扫、全天保洁”12小时作业,主干道每天机械化洗扫一次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卫设施专人管护、定期检修的常态作业。2016年以来,已实现中心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100%,主次干道洒水防尘全覆盖,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压缩转运、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3%以上,基本实现了城市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四、结合您提到的金洲路、巴山中路、兴安路等几处公共场所出现“脏、乱、差”的问题,我单位将结合工作实际,从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增加保洁人员,加大清保力度和机械化洗扫频次,努力进一步提升作业质量和效果。在此基础上,我单位积极与市区主管部门协调,探索多种方式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一)今年2月,由区双创办牵头组织、我单位参与,前往咸阳市礼泉县考察学习环卫作业机制体制工作经验,其中包括考察学习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企业服务机制和政府如何监督管理、考核服务企业方法等工作经验。目前,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正在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就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进行衔接和调研,我们也将致力于推动相关试点工作尽早启动,从而破解环卫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为了解决当前城市环境卫生问题存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现象,由市区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联合调研、座谈,积极探讨“一把笤帚扫到底”方案,即把绿化、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一并纳入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作业,破解由于分工不同而导致的权责互推问题,我单位也将积极参与,促成方案实施,从而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更具有规范性、统一性,推动城市环境卫生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我单位将积极衔接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加大对市民环保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环保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脏”的产生。力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营造出更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附件:征询意见表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