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康中心城市“两违”整治与管控的建议

题目 关于加强安康中心城市“两违”整治与管控的建议
领协代表 张文刚 所属代表团 第十代表团
正文

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是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的最大障碍,目前在重点项目建设征迁过程中,一些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不违法乱占乱建的农户,吃亏较大,而顶用违建乱占的农户却得到可观的补偿。利益的驱动,导致“两违”现象越来越严重,不仅影响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更是浪费材料,增加征迁费用。而且浪费了建筑材料,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给国家和建设单位造成了巨大损失,如何整治?

本人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违法占地违法建筑预警机制,项目规划一但确定后,应对项目建设区域的“两违”进行严格控制,规划放线时间不能与施工时间间隔太长,不给农户留下“两违”行为的机会。

2.建立最严厉的监管机制,目前,土管和城建规划部门监管措施不力,乱占乱建现象十分普遍。

3.建立拆迁奖励机制,在征迁过程,要对即些遵守法律,有诚实守信,不乱搭乱建的拆迁户给予奖励,对严重违法占地乱建行为应给予打击。

回复

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从140平方公里扩增到160平方公里的《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总规》)已于2011226日获省政府批准实施,《总规》确定中心城市160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如下:东至石梯镇、九条沟、八庙湾一线;南至吉河镇、县河镇、香溪洞风景名胜区南缘;西至西康高速公路跨月河南岸为界;北至河西镇汪台、江北办李家嘴、关庙镇庙山一线。具体涵盖4办(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6镇(张滩镇、关庙镇、县河镇、五里镇、石梯镇、吉河镇)、134个行政村及居民社区(其中:市规划局管辖109个行政村及居民社区,高新区管辖25个行政村,详细内容可查阅文件:安政发〔2011〕15)。中心城市规划区160平方公范围内,私人建房统一由市规划局审批管理,160平方公里范围外(农村私人建房)由我局统一审批管理。而中心城市的“两违”整治与管控工作及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属安康市国土局及市规划局对其进行管控,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及《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未在我局行政管理区域范围内,我局无法跨区域进行行政管理。

综上所述,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认为您提出的“两违”现象在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不同程度的存在,我局仔细研究后,一是报告上级政府,建议出台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或规范,促使各级部门机构等联合执法,二是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我局始终把查处违法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集中力量查处辖区违法建设行为,对能立即拆除的违法建筑,组织力量进行拆除,使市民群众自觉停止私搭乱建。

       张文刚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汉滨区住建局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