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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暂停现场办理业务的通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暂停现场办理业务的通告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2-03 14:46

为做好我中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决定暂停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办理业务,现通告如下:

一、2月9日前,法律援助中心暂停现场办理业务。各类服务事项实行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网上预约。

二、网上办理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http://www.12348.gov.cn)注册后按步骤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电话预约办理请拨打“12348”、0915-8117760(预约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预约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业务的群众,需携带相关材料、佩戴口罩并现场测量体温。请互相尊重,不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我中心将对其进行劝阻。

四、法律援助中心恢复现场办理业务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汉滨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