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抗击疫情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06 15:51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郭青同志《安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电视讲话》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抗击疫情的通知》(安联指办字〔2020〕15号)精神,以及区委常委会、区疫情防控指挥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构筑群防群控抵御疫情严密防线,切实保护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在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居(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的组织动员能力,把居(村)委会、居(村)民监督委员会、社区民警、物业等力量凝聚起来;把居(村)民代表、在职党员、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楼门院长、小组长、志愿者等力量,以及广大居民群众动员起来,特别是各居民小区在家备勤的机关干部(必须上班坚守岗位的除外)、教师等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参与所居住小区防控宣传、日常管理、排查值守、留观随访包抓责任落实等工作,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实现防控工作全覆盖。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村(社区)为基本作战单位,采取村(社区)设疫情防控站,村(社区)居民小组、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和住宅小区物业设疫情防控点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发挥镇(街办)联村领导、“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优势,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建立应急值守机制,合理调配各种力量,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成立值守小组,实施住宅小区严格式管控;成立卫生消毒消杀小组,定时对小区垃圾存放处和拐角死角进行消毒处理,消除传播隐患;成立巡逻值守小组,对住宅小区(村)进行定时巡逻检查。
三、全力做好各类人群管控工作。一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对村(居)民小组、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网格或住宅小区划分责任区,包组联户,责任到人,24小时严格执行外地返回人员、访客的排查工作,动态掌握住户情况,发现有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要及时报告。各住宅小区在保障小区消防通道畅通的基础上,只保留1个进出口,向居民群众发放通行证明,实行出入登记管理,非本小区人员、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小区居民要坚持居家生活,确需进出小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因采购生活物资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的数量和频次。农村院落(聚居区)村民要提倡居家生活、出门佩戴口罩,住户之间不串门、走亲访友,停止一切群聚性棋牌、广场舞等活动,杜绝规模性聚集、逗留、闲聊;村民若有咳嗽、乏力、发烧等现象,应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镇卫生院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要加强人员追踪,对摸底排查出的疫区流入人员要造册登记,严格落实“三包一”包抓制度,追踪、督促居家医学观察14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三要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发动社区网格员、村(居)民代表、楼长和村(社区)医生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配合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增加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的频次,尤其要加强公厕的消杀,防止疾病传播。建立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控机制,发动物业、群众每天对楼栋内部垃圾回收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与全面消杀,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及时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摒弃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养成勤洗手、讲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大力引导辖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依法有序为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各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村(社区)党组织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按规定组织募捐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四社联动”机制,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为社区内生活不便的居民提供上门送菜、送药、送餐、垃圾处置等服务。要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靠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六、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关心关爱机制,以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重病、重残人员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及时了解核实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程度。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落实委托照料服务责任。尤其是对独自居家观察的对象,镇村干部、村医要予以重点关注,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二要加大救助力度。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救助。对因探亲、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感染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流动人口,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由镇(街办)或区民政局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导致物价波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三要简化相关程序。积极采取“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线上办理”等方式,提高疫情期间困难对象救助工作的时效性。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况延长定期核查期限。
七、不断提高疫情防控能力。一要广泛开展面向村(社区)干部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增强一线人员应对疫情的工作能力。加强疫情信息报送的规范化培训,确保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二要完善管理制度,将疫情报告管理、登记、核对等内容细化为具体工作要求,张贴于村(社区)醒目位置,增强居民群众对疫情的防范意识。三要及时处置疫情,村(社区)要配合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时完成疑似病例筛查工作,针对性开展疫点消毒处理,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务,力争不出现疫情扩散。村(社区)疫情防控站、点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佩戴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避免出现交叉感染。
八、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和與论引导。一要充分利用村(社区)电子屏、宣传栏、乡村广播、宣传资料、公开信、社交媒体平台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宣传,深入浅出的讲清疫情成因、传播途径、防控重点,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自我防护措施 (附疫情防控宣传标语示例)。二要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日常行为规范作用,提倡鼓励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取消聚会,提倡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其他不办。三要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使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客观上充分认识疫情发展规律,主观上积极配合防控疫情采取的各项措施,对居民群众特别是隔离观察者因长期在封闭环境中生活所引起的不安、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要加大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引导群众科学面对疫情。
附件:疫情防控宣传标语示例
汉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