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急需疫情防控工作专业人员公告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14 16:28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24号)等相关规定,面向社会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火线练兵”考核、考察,择优聘用。疫情结束后完善相关招聘手续。
招聘岗位
计划为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急需疫情防控工作专业人员岗位表。
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14日至2002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岗)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4.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等服务期未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