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召开汉滨区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 综合地价听证会的公告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23 15:36 |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切实做好制定我区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让被征地农民能充分享受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举行汉滨区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0年7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听证会地点: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汉滨区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汉滨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7月17日前将各社区(村)、组、企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推选名单及其个人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联系人:姚敏,联系电话:0915-3210520。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或推选名单中选择确定:
听证会代表由各镇、办事处,财政、统计、物价、农业等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