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安康城区游泳场所水质抽样检测工作计划》(安卫监函【2020】21号)文件要求,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结合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组织对全区现阶段已开放经营的11家室内游泳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水质抽检。
此次监督工作重点检查游泳场馆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泳池水、强制浸脚消毒池消毒措施落实情况、游泳场所循环净化给水系统运行情况以及水质消毒自检结果公示情况等。同时市卫生监督所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次检查的所有游泳场馆进行泳池水、强制浸脚消毒池水现场抽样检测。
下一步,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游泳场所的监督力度,促进游泳场所在常态化防控情况下规范经营,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