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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林业局关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林业系统行业乱象线索治理情况公示

文件名称 汉滨区林业局关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林业系统行业乱象线索治理情况公示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25 09:28
序号 时间 案件性质 发案地点 简要案情 处罚及执行情况
1 2020年3月 林业行政 江北办李家嘴村
七组271号
李平福非法捕猎一般野生动物野鸭一只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罚款1500.00元;野鸭当场放生,目前办理完结。
2 2020年3月 林业行政 大河镇先锋村2组 龚应军在大河镇先锋村2组
非法运输木材桦栎树4吨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罚款2000.00元;现已办理完结。
3 2020年3月 林业行政 区林场青树包瞭望塔处 付曙光在区林场青树包瞭望塔处修建
电力施工架砍伐林木3.306立方米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罚款1650.00元;林木已补植,办理完结。
4 2020年5月 林业行政 建民办徐家沟村 李明因修建高新垃圾填埋场
违法使用林地0.1308公顷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26160.00元;占用林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5 2020年6月 林业行政 瀛湖镇西坡村 汉滨区瀛湖镇避灾扶贫搬迁西坡村集中安置点项目在建设中违法使用林地0.0905公顷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13575.00元;占用林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6 2020年6月 林业行政 关家镇高沟村 汉滨区高沟村村民杨学武于2020年4月4月初雇佣本村村民,在本人留山内砍伐砍伐桦栎树林木141株,砍伐总材积3.782立方米,其行为涉嫌滥伐林木。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罚款3000.00元;林木已补植,办理完结。
以上为汉滨区林业局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以来开展行业治理及整改工作情况,并作出如下承诺,对发现林业领域新的行业乱象在3个工作日立即处理,对治理后达到的成效做社会公布,并欢迎社会各界对区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林业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3206624

                                  汉滨区林业局
                                   2020年8月25日
监督电话:0915—3206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