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汉环分函[2020〕160号
签发人:李德朝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关于汉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复函
方义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汉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就增加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环保工程实施、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加强协调推进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建设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对我们的工作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强化水源涵养区保护的政治责任感,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以汉江水质保护、农村环境整治和环保项目建设为重点,克难攻坚,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汉江汉滨段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月河、恒河、吉河、黄洋河等重要支流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标准,汉江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截至2020年,全区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的建制村数103个,其中,污水处理86村95处(农环专项资金治理49处、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46处),垃圾处理17个村。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围绕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我区切实加大了项目投资力度,建成了一批镇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一是抢抓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机遇,投资7.62亿元实施“污染源治理、生态保育、水源地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安全评估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6大类59个子项目。目前,所有项目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包括大竹园镇污水处理厂等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洪山镇垃圾填埋场等6个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瀛湖镇南溪污水处理站等38个村(社区)污水处理站。二是按年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止2020年,汉滨区投资6151.25万元共完成28个镇办(含恒口示范区)141个村(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到位,其中,共建成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49座,共配备各种垃圾收集车155辆、垃圾转运车112辆、各种垃圾桶(箱/池)13580个、建设垃圾屋49座、建成垃圾填埋设施8座。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对汉江、月河、吉河、黄洋河等沿线30余个排污口、8个企业排污口开展了排查整治,其中完成屈家河、枣园路沿线4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通过建成这一系列污染处理设施,极大地改善了辖区生活污染直排、生活垃圾乱倒的现象,显著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一是督促吉河镇、建民办、谭坝镇、江北办等4镇办5村6处污水处理站加快建设运行进度,截至目前,江北办水田沟村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工程区级验收,吉河镇吉河坝社区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工程四方责任主体验收,谭坝镇、建民办各两处污水处理站已完成调试,正委托第三方编制水质监测报告。二是每月调度五里镇余家河排污口整治项目,将2018年水污染防治资金中的260万元调整用于五里镇余家河排污口整治,新建1600余米污水管网,对沿途村(社区)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截至目前,已完成1070米污水收集管网铺设。三是全力推进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投资2300万元对汉江流域汉滨段冉家河、余家河、郭家湾小河、后堰沟等五里镇10个村、张滩镇2个村、建民办佘家窑村河道沿线的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对后堰沟进行雨污分流治理。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并取得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批复文件,现正在进行最高限价审核阶段,即将启动施工招投标。四是投资250万元启动实施大河镇同心、兴红、大河社区、小河村等4村和叶坪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阶段。上述在建项目建成投运,将大大提高月河流域及沿线周边村(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农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三)强化项目申报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生态环境、财政部门申报月河流域汉滨段综合污染治理项目,计划投资2693.40万元,对月河流域汉滨段五里镇、建民办、紫荆镇、大河镇、中原镇等河道区域进行水污染治理,对合适区域的生活污水排放源建设污水收集支管、干管,通过重力自流排至附近市政污水处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对无现状可依托环保设施的区域,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目前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已将项目可研方案及申报文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二是联合住建局申报汉滨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5194.07 万元,在全区2个街道办和19个镇,新建化粪池 10 座,总容积 205 m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5套,总规模9250m³/d;污水收集渠及管网 17636 m;清理河道垃圾60m3。目前,已经以区政府名义将实施方案及申报文件等资料上报省生态环境厅。通过不断申报项目,逐渐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四)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实施力度。一是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结合“河长+湖长+警长”“环保网格员”等有效措施,先后发动护河员、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等公益岗集中整治20余万人次,清理柴堆750处,粪堆90处,杂物堆830处,生活垃圾31000吨,水塘17口,沟渠320千米,淤泥680吨,畜禽粪污520吨,完成7600户(座)传统厕所无害化改造(三格式),极大改善农村群众生活卫生环境。二是加强对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完成辖区五里镇、大河镇、张滩镇、关庙镇4个“万人千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获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下达“万人千吨”水源地规范化治理专项资金30万元,对水源地保护区边界安装围网、标志牌、界桩等;其他18个集镇水源地编制了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待省生态环境厅下达批复文件;同时对各集镇水源地做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有效杜绝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三是实施了农村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在晏坝镇、双龙镇、瀛湖镇、县河镇、张滩镇、流水镇、大竹园镇、牛蹄镇、老城办等9个镇办共10个村(社区)建设农村危险废物回收试点项目。目前,各试点已经投入运行,对辖区废农药及其包装物、废电池、废灯管、废电子产品等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充分发挥“三长+一员”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持续强化环境网格员监管职责,积极发动护河员、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等公益岗等,加大对辖区重点河流断面等环境敏感点的日常巡查检查,同时做好日常宣传劝导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二是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横幅、宣传牌等传播平台,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治理,积极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环保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中小学生自觉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小宣传员,达到教育一个、宣传一片、带动一方的目的;对城镇居民和沿江群众,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汉江母亲河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的理念深植每村、每组、每户,引导群众自觉形成绿色、生态、环保的生活习惯,少数群众由原来的不理解、不配合,到现在的主动参与、全力支持、主动宣传,形成了人人支持、各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长效机制的建立。一是制定了《汉滨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了守水有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有效的监管机制、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和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二是建立了“镇办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把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各部门执法力量聚合起来,把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力量协同起来,打破系统限制、部门限制和层级限制,形成共战污染治理的强大合力。三是实行实行有奖投诉举报制度,区水利、国土、住建、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设立环境违法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社会各界踊跃举报向汉江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倾倒污染物和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印发《汉滨区镇办和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的环保职能,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落实了党政同责,严肃责任追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支持指导下,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建议办理为契机,继续坚持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持续督促在建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工程建设进度,按照既定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已经完工的建设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进入调试运行,发挥环保专项资金效益。
(二)积极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对已经建成的集镇污水处理厂不断完善支管网建设,确保辖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之机,与农业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加大农村“脏乱差”整治、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农户改厕、改厨、改栏项目,全面清理露天茅坑、圈舍等传统脏乱差设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显著提高农村群众居住环境。
(三)加大与区级相关单位对接协调,完善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机制,确定专业的运行单位,制定运行资金保障方案,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运行不正常的问题。
(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理顺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进行。
(五)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自觉做到生活污水不乱排、生活垃圾不乱倒,同时夯实各级环保网格员及河(湖)长责任,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为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实现环境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汉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汉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