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对《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公告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1-12 09:52 |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文件要求,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已通过四次镇办和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收集和整理编制,现对该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天(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9日)。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915-3231596 联系人:晏 兵 地址:区发改局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