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洪山镇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统一全省政务服务形象标识和实体大厅名称的通知》要求,经精心安排,全镇完成启用政务服务统一形象标识。
该镇依据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统一政务服务形象标识和实体大厅便民服务室”标准,安排专人力抓政务服务统一名称和形象标识更换工作,对原镇设立的政务服务场所名称更换为“汉滨区洪山镇便民服务站”,对原全镇12个村2个社区的政务服务场所名称,逐村逐社区统一更换为“洪山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并且,均在镇、村政务服务场所外显著醒目位置悬挂了永久性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形象标识。
该镇正式启用政务服务统一形象标识,标志着全镇政务服务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迈上新了台阶,对于提高全镇政务服务工作的知名度和公众认同感,打造政务服务品牌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