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国共产党安康市汉滨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任务,动员全区上下保持定力、接续奋斗,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确保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汉滨新时代追赶超越、引领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全会由区委常委会主持。区委书记范传斌代表区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人选吴大林总结安排经济工作。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顺利宣读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汉滨区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李森文、李建飞、郭正锋、罗俊康、赵伟、唐如刚、苏静在主席台就座。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全会认为,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委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三新”“三高”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以“产业项目建设年”为抓手,统筹推进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范传斌指出,必须认清形势,保持定力,不断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清醒认识到上半年全区经济虽然呈现出恢复有力、稳中加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但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显著增多,经济持续增长压力加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时间很紧,不容丝毫等待观望。要清醒认识到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拉动力、推动力,奋力实现“三个确保”,体现大区担当,当好排头兵,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标准很高,不容丝毫坐井观天。要清醒认识到汉滨作为中心城市所在地和全省区域性交通枢纽,疫情防控压力大,安全稳定形势不容乐观,维护区域安全稳定任务很重,不容丝毫马虎大意。
范传斌强调,必须扭住重点,真抓实干,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聚力恢复经济增长,下功夫抓实抓好项目工作、兴区产业、三区建设、城乡融合,努力实现直道冲刺、弯道超车、换道领跑。要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心抓好动态监测和帮扶,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强力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特别要严防动态监测体外循环、动态帮扶出漏点、防返贫措施不落地,确保巩固成效经得起检验。要强力抓好生态环境治理,坚决当好秦巴生态卫士,科学确定“三区三线一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合力推进平安汉滨建设,用心用情保民生,千方百计促稳定,创新创优强治理,为汉滨人民美好生活不懈努力。
范传斌要求,必须一以贯之,接续奋斗,持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抓深抓实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锤炼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汉滨落实落地。要抓深抓实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宣传全区贯彻落实“三高”“三新”要求、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创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新举措好办法。要抓深抓实组织建设,接续做好区镇换届工作,统筹抓好“两代一委”选举,有序推进部门班子配备,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持续推动全区基层党建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要抓深抓实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让“勤、快、严、实、精、细、廉”成为每名干部的内功心法,强化“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工作方法,对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坚决追责问责。要抓深抓实纪律建设,坚决扛牢抓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审计监督作用,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明换届纪律,严格防汛纪律,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吴大林强调,今年上半年,全区上下系统谋划、综合发力,经济运行恢复有力,项目建设卓有成效,产业发展质效双增,民生实事稳步推进,发展基础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实现“双过半”目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务必对标对表、凝神聚力,确保“十四五”稳健开局。要抓牢项目建设引领,加快项目推进,狠抓项目招商,强化项目储备,实现投资稳定增长。要突出产业建设重点,集中精力做强工业,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指标,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严防返贫巩固脱贫成果,抓点示范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要统筹谋划综合发力,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加速开发城东新区,持续改善农村发展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持续强化社会保障能力,着力创造高品质生活。要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疫情防控、社会综合治理,聚力确保安全稳定,加快推进高效能治理。要盯紧目标抓落实,咬紧牙关不松劲,强化担当负责,聚力推动落实,持续改进作风,着力防范风险,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现“保优进位”。
大会同步设立视频分会场。不是委员的区级领导;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相关驻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区政协各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