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财政局 关于对《过渡期汉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1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8-01 15:09 |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过渡期汉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征求意见期内,各类社团组织或公民个人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馈(联系人:唐富安,联系电话:09153212958;邮箱:965064919@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过渡期汉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汉滨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