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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QHBJ/2021-0064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11 16: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347844926@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备注

1

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

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丰村

安康市兴锋建材有限公司

西安君润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丰村。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新建生产厂房面积约400平方米。项目建设全自动环保机制砂生产线1条,年产15万立方机制砂。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环保投资400万元,投资比例11.1%。

11.11年加工20万吨石英砂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