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瀛湖路片区棚改项目涉及三桥南农贸批发市场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16 17:09 |
为依法推进瀛湖路片区棚改项目涉及三桥南农贸批发市场征收补偿工作,根据《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陕建发[2018]121号)规定,现就委托评估机构公开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评估目的
(一)评估范围:安康市宝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三桥南农贸批发市场范围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具体以市棚改领导小组确定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评估目的: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提供依据。
二、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二)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能确保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土地房屋评估和解释答复工作。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表;
(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房屋征收评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五)企业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房地产价格评估业绩);
(六)拟参加本项目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身份证证件(原件);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应提交证件材料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方式:当面提交申请材料。
(二)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3号楼410室)。
(四)联系人:徐金金。
(五)联系电话:16609151911。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