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江北市场监管所2021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10 14:35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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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相辉涉嫌转让《营业执照》案 |
吴相辉 |
吴相辉 |
转让《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吴相辉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决定处罚如下:对吴相辉涉嫌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处以13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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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 自动履行 |
2021年12月7日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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