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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市场监管所2021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件名称 江北市场监管所2021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10 14:3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安汉市监处罚[2021] 179号

吴相辉涉嫌转让《营业执照》案

吴相辉

吴相辉

转让《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吴相辉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决定处罚如下:对吴相辉涉嫌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处以13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上缴国库。

15日内

自动履行

2021年12月7日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