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河镇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做活“林”字文章,以“四强化”推进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为激活辖区绿色发展潜能,打通“青山变金山”最后一公里奠定了基础。
强化体系建设。构建制度体系,制定了县河镇林长制工作督办、巡查、联席会议、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制度,推动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主体责任。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镇、村两级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镇级林长9名,村级林长17名,实现镇村两级林长全覆盖,聘请生态护林员227名,实现区域责任网格化。规范管理体系,全面压实“镇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组、生态护林员山头”的责任制,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强化宣传造势。充分运用镇村会议、宣传车、横幅标语、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绿色环保意识;通过在重要地段及醒目位置设立18个林长制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管护范围、联系方式,大力宣传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激发群众参与森林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各级林长、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与农户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林长制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强化日常管护。加大各级林长巡查力度,镇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不少于3次,护林员每月不少于20次,坚决杜绝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行为。目前,镇、村林长已开展巡林35次,护林员巡山巡林13600次。镇、村组建了320余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和巡查队伍,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确保科学应对,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强化督查考核。明确目标责任,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结果有运用。夯实督查督办,由镇级林长牵头,每季度详细巡查林长制推行、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开展督查5次,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