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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文件名称 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索引号 /2022-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16 11:33

为依法依规推进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水电三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陕建发[2018]121号)规定,现就评估机构公开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评估目的

(一)评估范围:江北街道沙石厂社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原江北砂石厂)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具体范围以规划控制红线图为准。

(二)评估目的: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提供依据。

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二)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能确保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土地房屋评估和解释答复工作。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表;

(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房屋征收评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五)企业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房地产价格评估业绩);

(六)拟参加本项目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身份证证件(原件);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应提交证件材料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方式:当面提交申请材料

(二)时间:2022617日至20226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3号楼410室)。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徐金金,16609151911。

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