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商用综合办公楼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0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7-01 14:3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商用综合办公楼项目总承包(EPC) 已由 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7号,金州西路以南,正面临街、右侧及后面与经贸局家属楼相邻。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结合改造加固内容对原建筑物进行设计、根据设计图纸对原建筑物进行加固、建筑结构施工及外架搭设。
2.3 项目总投资: 8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商用综合办公楼项目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SXGRT-2022-EPC-009号;
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
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商用综合办公楼项目总承包(EPC),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使本招标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及后续移交等全部工作,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能提供一家具有渣土运输公司资质、具有相应的渣土运输能力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可承担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7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联合体一家施工企业满足要求即可,投标人需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需提供网站网址,专家现场核实),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为2019年7月1日至今。
3.3 人员要求
3.3.1 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在本企业注册6个月以上(2021年12月1日之前在本企业注册登记执业,以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符合相应要求的在职员工);
3.3.2 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或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养老保险并现场网上查询);
3.3.3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在本企业注册6个月以上(2021年12月1日之前在本企业注册登记执业,以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3.3.4 若项目经理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总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总负责人;
3.3.5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4.2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3 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 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5 投标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4.6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企业组成,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5.2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 7 月 2 日09时00分至2022年 7 月 6 日17时00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7 月 2 日09时00分至2022年 7 月 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格瑞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城36栋1单元1501室)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7 月 22 日15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安康宾馆4楼多功能厅 。
7.3 开标地点: 安康宾馆4楼多功能厅 。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媒介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B座801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915-2205595
代 理 机 构:陕西格瑞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城36栋1单元15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353353939
陕西格瑞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