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气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会商研判,受冷空气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好,达到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按照《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政函〔2019〕7号)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月14日11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