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人获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殊荣

时间:2020-02-20 19:12作者:赵久刚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同意同志荣获中消协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极大地激发了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市场监管干部工作热情。

刘同意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敬业奉献、锐意进取,在消保维权工作中,热情的对待每一位来访的消费者,不论是消费者来电来访受理还是调处投诉,他始终热心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解释,让来访消费者满意而归。近年来,刘同意和他的同事们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11000余人次,受理、处理、调解消费者申诉举报2200余件,向执法机关移交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130余起,受理率和调处率均达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刘同意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安排,始终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为广大消费者撑腰壮胆,受到各级组织的肯定和广大消费者群体的好评。他先后获得了“陕西省消费维权卫士” 、“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等称号,个人连续七年获得考核优秀,荣获两个三等功。所在县局、消协也多次被省、市两级表彰为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目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此获得殊荣为契机,不忘初心,奋勇争先,将创新争优,筑牢防风险、保安全、守底线工作;进一步加强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24小时值守,确保疫情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畅通消费维权服务。为战胜新冠肺炎疫情,为白河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