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实行2020年白河县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 ||
索引号 | zfbmxnyncj/2020-0002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0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28 09:30 |
为保护全县天然水域环境生态平衡,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2020年全县实行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禁渔范围
白河县范围内所有天然水域。
三、禁止行为
(一)禁止除增殖渔业之外的一切捕捞行为;
(二)禁止收购和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三)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
(四)禁止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所扎巢取卵、饲养家禽、挖沙采石。
四、联合打击重点
(一)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绝户网”、滚钩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的非法捕捞行为。
相关违法行为人由渔业执法主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白河县公安局110
白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7820367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白河县公安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