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营镇花房村森林防火通道的批复

时间:2019-04-19 14:55作者:佚名来源:白河县林业局
文件名称 关于西营镇花房村森林防火通道的批复
索引号 zfbmlyj/2020-0009 公开目录: 林业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林业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林发〔2019〕36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19 14:55

白河县林业局

关于西营镇花房村森林防火通道的批复

 

西营镇花房村委会:

依据你村提交的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的申请及西政字[2019]96号文件。经现场勘察及审查,现批准你村在花房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位置:花房村七组,小地名大坪;拟使用林地面积0.6454公顷。按照地类分为乔木林地0.1787公顷,灌木林地0.3368公顷,宜林地0.1299公顷;按林种分为防护林0.6454公顷;按林地权属分为集体0.6454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为地方级公益林0.6454公顷;林地保护等级为Ⅲ0.6454公顷;乔木林地0.1787公顷,起源天然,主要树种为栎类、软阔等;灌木林地0.3368公顷,起源天然,主要树种为黄栌、马桑、悬钩子、火棘、蔷薇等;宜林地0.1299公顷,主要植被为茅草、野生菊类、艾蒿等草本植物,零星分布马桑、悬钩子、火棘、野蔷薇等灌木。

使用林地范围内林木采伐蓄积8.2立方米;林地用途类型为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由有林地、灌木林地、林业用地转变为林业生产辅助用地。

使用林地范围内经走访调查,没有发现国家或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也未发现珍贵树种或古树名木。

请你村严格按照批复以及道路设计内容认真组织施工,林木采伐请按照批准采伐蓄积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注意安全生产,不得超范围施工,不得转变林业用地用途,并及时做好植被恢复。

白河县林业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