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冷水镇川共村森林防火通道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lyj/2020-0013 | 公开目录: | 林业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林业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林发〔2019〕110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1-05 15:31 |
白河县林业局
关于冷水镇川共村森林防火通道的批复
冷水镇川共村委会:
依据你村提交的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的申请及冷政字[2019]359号文件。经现场勘察及审查,现批准你村在川共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位置:川共村五组,小地名李家沟(大坳),拟使用林地面积0.1033公顷。按照地类分为有林地0.1033公顷;按林种分为防护林0.0905公顷,薪炭林0.0128公顷;按林地权属分为集体0.1033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为地方级公益林0.0905公顷,一般商品林0.0128公顷;林地保护等级为Ⅲ级0.0905公顷,Ⅳ级0.0128公顷;有林地0.1033公顷,主要树种为栎类、软阔等,起源天然;植被主要是茅草、野生菊类、艾蒿等草本植物。
使用林地范围内无林木采伐蓄积;林地用途类型为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由有林地、林业用地转变为林业生产辅助用地。
使用林地范围内经走访调查,没有发现国家或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也未发现珍贵树种或古树名木。
请你村严格按照批复以及道路设计内容认真组织施工,林木采伐请按照批准采伐蓄积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注意安全生产,不得超范围施工,不得转变林业用地用途,并及时做好植被恢复。
白河县林业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