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9年15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0-0017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2-20 19:25 |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接待办2017至2018年度
财务收支审计的公告
(2019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白河县2019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2月28日至3月 20日,对白河县接待办(下称接待办)2017至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报送审计,接待办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了书面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接待办是白河县政府办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由县委办,政府办共同负责管理。
县编办核定接待办事业编制6名,目前在编4人,正科1名,副科1名,干部2名;实际在职在岗3名,正科领导1名,干部2名,1名副科领导干部在政府办信息中心上班。
接待办2017年前财务隶属政府办,2018年初,按照县财政局要求接待办从政府办分离,财务独立,领导干部工资仍在政府办发放。
(二)单位财务收支基本情况
接待办2017至2018年收入共计3496973.83元,支出共计3915614.32元(工资福利425937.83元,商品和服务等3489676.49元),两年收支结余-418640.49元,上期结余568862.99元,财政收回2014年部门结余817元,结转下年149405.5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问题
1、违规结算住宿费问题。2017至2018年县接待办列支非会议人员住宿费86997元,其中:2017年15251元,2018年71746元。
2、违规购置洗漱用品问题。2017至2018年度县接待办列支购置洗漱用品等支出21452元,其中:洗漱用品4989元,雨伞16276元,杯子7440元。
(二)违反约定提高住宿费标准。2018年县接待办列支正阳大酒店“县工会十四次代表大会”住宿费4672元,按照230元/天结算,违反《2018年县接待办和正阳酒店协议》“本县大型会议住宿标准应该180元/间/天”的约定。考虑接待办“说明”在接待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等原因,审计责令改正,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约定。
(三)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
“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两笔25000元。县接待办说明“两笔借款均是2008年县会议结算中心转来的账面资金,原因不明”。
(四)有待进一步规范管理问题
1、接待费用支出呈上升趋势。2018年比2017年接待费用支出增长32.6万元,其中:2017年169.6万元,2018年202.2万元,增长比率为19.22%,主要是:就餐、茶叶、会议室租赁费等。
2、完善零星采购签字手续。2017至2018年个别接待在县政府食堂,由接待办人员经手购买蔬菜、水果等19478元,其中:伙食买菜16524元,其他639元,水果2315元。白条列支、现金支付,采购明细单只有接待办经手人签字,无食堂收菜保管人签字。
3、年度预算编制不精准,实际执行与年度预算差异较大。2017至2018年批复预算收支为831万元,实际两年预算收入为349.7万元,预算支出为391.6万元。两年批复预算收支大于实际收支较多,除接待办说明两年预算中均包括以前年度欠逸酒酒厂酒款共计130万元外,其他超过实际收支预算将近300多万元,无调整减少预算文件。根据《预算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规定,接待办未按照规定编制部门和调整部门预算。
4、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其他应付款科目列支228927.51元。其中:将原会议结算中心移交的其他应付款93127.51元(人大办13127.51元、机电管理站80000元),核实后属于当初挂账错误,未报财政部门批准,2018年自行列支;2017年县教体局转入高中教育接待费135800元(接待办已支出163705元),挂其他应付款,2018年先后两次列支。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县接待办对于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白河县审计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