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药王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药王宫生态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0-0015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3月0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3-07 16:25 |
白河县药王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白河县药王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药王宫生态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白河县药王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药王宫生态农业园区建设项目位于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主体工程包括吕家坪民俗慢生活体验区、药王宫道教文化体验区、富硒茶园风光体验区、茶业加工厂等,配套观光大道、观景步道、公厕、景观亭、停车场等设施。项目占地面积约2058.7亩,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白河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从环境角度考虑,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污染措施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白河县药王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药王宫生态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施工期内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水影响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1座,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2、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园区灌溉利用,不得随意外排。
(二)、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进行苫盖,不得露天堆放,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过程中作业面保持一定湿度,及时收集弃土、弃渣,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进行苫盖,在风力大于4级的天气禁止进行大面积基础开挖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3、运输建筑垃圾和易起尘的物料车辆应加盖蓬布,严禁超载,防止物料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三)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每日22:00—次日凌晨6:00严禁作业,午休时间禁止使用噪声设备,以免产生扰民现象。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3、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应低速行驶,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充分回填利用,剩余部分用于绿地和道路建设,不得随意倾倒。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镇级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该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其他生活废水均直接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进入配套建设的1座A/O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质要求后用于园区灌溉。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2001)要求后方可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大泵类设备安装在设备房内,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茶业加工废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园区收集后运至镇级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种植业污染防治措施
1、废旧农膜、肥料包装袋等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严禁随意倾倒、填埋和焚烧。
2、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避免发生农药污染土壤现象。
五、在项目营运期内,禁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扰民现象。
六、你单位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环节需制订预防措施,杜绝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
七、该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单位须向我局书面提交经专家评审修改后的环保设施自验报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固废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白河县药王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白河县药王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药王宫生态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3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