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产业扶贫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时间:2019-10-15 16:20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关于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产业扶贫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索引号 zfbmsthjfj/2020-0024 公开目录: 环评审批公示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0-15 16:20

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产业扶贫项目》(报批版)收悉,经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河县城关镇桥儿沟社区,主体工程包括美食餐饮区、酒吧茶肆区、休闲演艺区、山体休闲游憩区、绿松石产业区,配套工程道路、公厕、垃圾收集点、停车场等。项目占地154800平方米,总投资40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白河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从环境角度考虑,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分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产业扶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同时,更加注重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内修建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全部收集经过沉淀后用于施工降尘、严禁外排。

2、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公厕收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大气防治措施

1、易起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露天堆放,做好覆盖,周围设置围挡,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保持一定湿度,同时加强对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清扫。

2、在风力大于4级的天气禁止进行大面积基础开挖作业,在施工中及时清运弃土、弃渣,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采取覆盖等措施处理。

3、运输建筑垃圾和易起尘的建筑材料的车辆应加盖蓬布,严禁敞开式运输,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车体和车轮应及时冲洗,同时要降低车速减小卸料落差,起到抑尘的效果。

(三)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修。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昼间午休时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除因抢修、抢险等情况外禁止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作业,以免产生扰民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回填至项目区低洼地带,回填剩余部分运至白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可回收的废弃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2、施工期间工人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由白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弃主要为餐饮油烟废气,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GB184835-2001)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为空调、油烟机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做好减噪消音措施,本批复不做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泔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外排。

四、你单位对施工期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环节需制订预防措施,杜绝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

五、该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单位须向我分局书面提交经专家评审修改后的环保设施自验报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固废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白河县桥儿沟文化旅游产业扶贫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期: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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