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1月行政处罚 | ||
索引号 | zfbmxjtj/2020-0003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2月0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2-02 15:05 |
2019年1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或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陕安市白交运罚(2019)13号 | 白河县安达出租车公司陕GTF166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案 | 钟晓燕 | 明勇 | 2019年1月29日下午,吴先生向我所投诉,在其乘坐陕GTF166号出租车,从白河县政府前往狮子山正阳大酒店时,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存在乱收费现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 给予当事人钟晓燕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白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9.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