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8月行政处罚 | ||
索引号 | zfbmxjtj/2020-0010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9-13 13:05 |
2019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或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陕安市白交运罚(2019)25号 | 白河县安达出租车公司陕GTP662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案 | 刘堂华 | 明勇 | 2019年7月31日中午,王女士向我所投诉,在其上午乘坐陕GTP662号出租车从狮子山步行街口前往化工厂时,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15元,存在乱收费现象。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 给予当事人刘堂华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白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