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12月行政处罚

时间:2020-01-03 14:25作者:县交通局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12月行政处罚
索引号 zfbmxjtj/2020-0013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03 14:25
2019年12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或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陕安市白交运罚(2019)09号 茅坪镇个体驾驶员夏荣军驾驶陕GGR263号小轿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夏荣军 2019年12月9日上午9时50分,我所稽查人员在东坡路口巡查中发现,茅坪镇个体驾驶员夏荣军驾驶陕GGR263号小型轿车,车上载有两名乘客,车在龙泉御景靠边停车后,执法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询问,其中一名男性乘客在龙泉御景下车,经过现场询问,男性乘客表示不认识车主,已支付10元车费,以上已视频取证。车主夏荣军告知,车上两人,从狮子山上车,一人到龙泉御景,一人到周家沟,两人是一起的,一共给了10元钱,以上已做详细询问笔录。该车辆属非营运车辆,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营运手续,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因此认定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1、暂扣车辆5天;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白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