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 ||
索引号 | zfbmxjtj/2020-0022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交字〔2019〕59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4-22 14:45 |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持续开展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安交字【2019】113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切实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打非治违”的时效性;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和范围
1、道路运输方面: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2、水路运输方面: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船舶非法营运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3、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施工的;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未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等未取得上岗证的;未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存在赶工期、推进度、突击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其他方面:涉路施工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桥隧周边非法挖沙采石的;非法破坏或占用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非法违法超限超载的。
三、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9年4月23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6月底)。
县运管及海事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上报,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月)。
县运管及海事部门要积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系统各相关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局综合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石前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杜安庆同志任副组长,县公路局、县运管所、县海事处及综合股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薛昌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途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附: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