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在建项目安全攻坚行动方 案

时间:2019-07-03 20:05作者:县交通局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在建项目安全攻坚行动方 案
索引号 zfbmxjtj/2020-0023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交字〔2019〕168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03 20:05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在建项目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我县“1.22”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陕西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99)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陕西省对于工程建设安全问题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夯实在建项目安全工作基础,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应急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在建项目事故发生率,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在建项目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石前义担任组长,各片在建项目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及各在建项目管理人员为成员的交通运输系统在建项目安全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进检查、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薛昌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负责本区域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推进和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 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局属在建项目

(二)排查整治内容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考核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
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
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
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攻坚行动从即日起开始,12月底结束,具体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
)安排部署阶段(7月份)县质监站、各片区项目管理组要按照上级安委会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
    (
)重点攻坚阶段(8月份至10月份)县质监站、各片区项目管理组要不断加大专项攻坚行动工作力度,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检查,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系统内及时通报。各相关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专项攻坚内容进行“无盲区”自查整改。各片区项目管理组要将每月督导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质监站,县质监站于每月30日前报局综合股,由局综合股汇总后形成系统五项攻坚行动工作小结后上报县安委办。

()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至12月份)县质监站、各片区项目管理组及各有关企业要对专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清此次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要成立专项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严密组织,及时研究专项攻坚行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
)加强督导检查,深化隐患治理。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好此次安全攻坚行动,对重点治理内容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治理“无缝隙、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专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甄别跟踪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
)强化安全执法,突出打非治违。各相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纠正违法违规现象,以“零容忍”的姿态,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对因整改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要加大安全处罚力度,坚决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按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攻坚效果。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制定详细的排查治理方案,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攻坚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