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fhcxjsj/2020-0028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4-26 17: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社会﹝2017﹞4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
2.2工程规模: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发包内容为新建停车场 1 座,共计三层,占地面积5468平方米,建筑面积12231平方米,其中一、二、三层为停车场,设计车位270个;地面新建休闲广场1座,建筑面积 5468平方米;新修道路长 210米,宽11米、铺设排水排污管道120米;铺设强弱电120米、绿化164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工程。概算投资3600万元。
2.3项目投资总额:36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6000000元);
2.4计划工期:施工:720日历天;施工:7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编号:E6109299161tz5g834aa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监理;标段编号:E6109299161tz5g834aa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监理:施工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监理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和业绩。
3.2 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监理: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信誉要求
3.3.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3.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0年04月26日10时00分至2020年05月15日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0年04月26日10时00分起至2020年05月1日1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标段名称:白河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南台路人民广场建设项目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纸质版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9.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保证金账号
10.1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10.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从本人账户提交)通过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
10.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
10.4在填写银行单据(回单)上应注明该项保证金所对应投标项目(标段)的名称(编号)。
10.5投标保证金在法定要求和时限内由银行直接转账方式退还对应缴纳账户。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机构: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康市白河县东坡路与新城路交叉口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 |
联系人: |
商先生 |
联系人: |
周鲜 |
电话: |
15336277555 |
电话: |
13649156261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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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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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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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西安银行小寨东路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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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8160115800001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