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司法救助案件

时间:2020-04-29 17:23作者:柴春爽 李茜来源:白河县检察院

4月27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救助案件座谈会,对司法救助申请人夏某现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九千元。该院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张孝云参加本次活动,对司法救助工作现场进行了监督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救助申请人夏某今年60多岁,身体多病,无经济来源,系白河县冷水镇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夏某丈夫在其哥哥家花生地不幸触电身亡,家里一共五口人,儿子在外务工但收入微薄,自顾不暇。孙女因家庭变故患上严重抑郁症和躁狂症,无法上学和自理,现休学在家,孙子年幼。白河县检察院在接访中得知这一情况之后,及时前往夏某家中调查情况,经查,夏某符合司法救助规定,该院迅速开通救助绿色通道,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将救助金发放到夏某手中,解决其一家燃眉之急。

人民监督员张孝云表示,这是她第一次参加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她对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并能够结合办案实际,通过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做法表示赞赏;同时她建议检察院多办一些这类案件,帮助更多的因案致贫的家庭,体现司法关怀。座谈会中她也表达了对救助申请人的关怀,希望她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要以一个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去引导孙女走上正常生活。

座谈中,该院副检察长祝军,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柴春爽,分别向人民监督员张孝云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及白河县检察院近年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践行法律政策的效果与否,老百姓的感受更加真切。白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工作理念,为刑事被害人带去司法关怀,体现办案机关的司法温度,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