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马泰银《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0-0156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5-06 15:50 |
编号:2020010
马逢余因保管不善,将01010034号、91-2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利人:马泰银,坐落:白河县城关镇桥儿沟社区,土地使用面积:26.5㎡、25.2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