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茂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向荣加油站迁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0-0076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08 10:25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向荣加油站迁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茂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向荣加油站迁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白河县茂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向荣加油站建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位于城关镇向荣村二组,占地114平方米,有2个20立方米汽油罐和1个40立方米柴油罐,随机动车增加,原加油站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为此,该公司在原加油站北侧30米处另选址新建1座加油站,新建加油站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建设30立方米汽油储罐、柴油储罐各2座,4枪加油机2台,设计年销售成品油900吨,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向荣加油站迁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加油站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陕西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安康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内各大气排放口和厂界废气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油罐定期委托有资质专业清洗单位负责清洗,清罐产生废水、废渣由清洗单位统一处置;冲洗场地废水通过加油区周边管沟收集进入隔油池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
(三)隔油池污泥沉渣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立档案,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四)项目选址紧邻白石河,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Ⅱ类,建设单位必须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科学选址建设容积大于10立方米的环境事故应急池。
(五)科学选址设置地下水监测井1座,定期开展地下水检测,确定地下油罐等设施无渗漏,确保地下水质安全。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运营期内,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禁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扰民现象。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白河县茂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向荣加油站迁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4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