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源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机制沙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0-0077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08 10:30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机制沙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源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机制沙石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白河县源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机制沙石料项目位于城关镇胜利村6组,项目占地20亩,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砂石料和城市道路用地砖,拟建垃圾破碎生产线2条,制砖生产线1条及相关配套设备,设计年产建筑用砂石料35万立方米,城市道路用地砖1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机制沙石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全封闭式生产车间,所有生产设备安装于封闭车间内,主要产尘设备安装喷雾洒水装置;筒仓和搅拌机废气排放口按环评设计规范安装集尘、除尘设施,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原料、成品堆场喷淋抑尘,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二)该项目选址与汉江相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Ⅱ类,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严禁外排,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三)机修废物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立档案,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四)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强度持续、稳定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限值,住户敏感点噪声强度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严禁夜间生产作业。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期内,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禁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扰民现象。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白河县源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机制沙石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4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