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做好环保帮扶工作,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进一步加强服务,落实六项措施,倾力帮扶企业促发展。
一、强化服务意识,随时在线答疑。实行24小时“开门服务”,公开服务电话,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解答服务,随时接受企业诉求,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并及时进行跟踪服务。
二、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企业有特殊要求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排污申报登记当日内办理完毕。
三、推行包联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干部联系企业责任制,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每人联系一家重点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走访联动,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动向,认真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将污染防治工作抓牢抓细抓实,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和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实施监管与服务有效结合,确保企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环境安全,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开通绿色通道,推进项目落地。对符合环保法律和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实行领导跟踪服务责任制,优先受理,专人负责,提前对接,超前服务。帮助企业理清程序和手续,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加快项目验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尽快产生投资带动作用。对于存在环境问题但有利于整体发展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采取调整选址、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引进高新技术及环保设施等措施,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五、开展安全排查,消除污染隐患。对全县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应急防控措施进行全方位巡查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督促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修调试,确保设施稳定投入运行,处理能力和效果满足要求;提前维护维修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联网传输正常。对使用或者产生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废物的企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做好环境安全风险研判。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严禁“带病”生产。
六、加强精准执法,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重点排污单位,特别是对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单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强执法监管,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对依法依规、稳定达标排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采取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借以疫情防控为由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被告知后仍再次出现环境违法的企业依法高限处罚,绝不姑息,尤其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