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一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0-0007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22 15:30 |
2020年第一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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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19〕114号 |
白河县城关镇民康药房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民康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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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德荣 |
该单位经营的“苏合香”等11个品种11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无标识标签;且该单位未能提供处方药“波立维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和药品随货同行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被扣押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5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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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市监处字〔2019〕117号 |
柯昌霞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邹永贵商店 柯昌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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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蓝月亮护理洗衣液”等13个品种13个批次产品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2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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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市监处字〔2019〕118号 |
郭祥云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祥云商店 郭祥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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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销售的“新海飞丝去屑洗发露”等7个品种7个批次产品已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6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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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市监处字〔2019〕121号 |
李亚男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曹庭柱商店 李亚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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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销售的“雨洁去屑洗发露”等9个品种9个批次产品已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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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市监处字〔2019〕122号 |
姜小聪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姜小聪商店 姜小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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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销售的“郁美净儿童霜、舒肤佳沐浴露”2个品种2个批次产品已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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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市监处字〔2019〕123号 |
饶邦俊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饶邦俊商店 饶邦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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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销售的“潘婷丝质顺滑洗发露”等3个品种5个批次产品已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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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市监处字〔2019〕124号 |
石德松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石德松商店 石德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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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销售的“佳期卫生巾”等7个品种7个批次产品已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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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市监处字〔2020〕5号 |
白河县恒发建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案 |
白河县恒发建材 鲁昌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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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使用的1台平衡重式叉车未经定期检验,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叉车、申请检验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2019年10月14日执法人员对改正情况复查时,该叉车仍未经检验继续在使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该单位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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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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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市监处字〔2019〕112号 |
白河县洪顺水果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阿尔卑斯牛奶硬糖案 |
白河县周记炒货店 刘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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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阿尔卑斯牛奶硬糖经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鉴定,系假冒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商品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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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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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市监处字〔2019〕116号 |
白河县城关镇胜美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阿尔卑斯牛奶硬糖案 |
白河县洪顺水果店 夏洪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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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阿尔卑斯牛奶硬糖经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鉴定,系假冒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6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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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白市监处字〔2019〕111号 |
白河县周记炒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阿尔卑斯牛奶硬糖案 |
白河县城关镇胜美商行 石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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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阿尔卑斯牛奶硬糖经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鉴定,系假冒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商品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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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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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白市监处字〔2019〕109号 |
白河县城关镇鹏程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鹏程超市 佘书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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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阿尔卑斯牛奶硬糖经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鉴定,系假冒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被扣押的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3.1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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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白市监处字〔2019〕110号 |
白河县明杰粮油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白河县明杰粮油商店 刘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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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阿尔卑斯牛奶硬糖经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鉴定,系假冒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6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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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白市监处字〔2020〕01号 |
白河县双丰镇平价菜店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黄豆芽案 |
白河县双丰镇平价菜店 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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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9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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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白市监处字〔2019〕114号 |
白河县双丰镇沾春商店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黄豆芽案 |
白河县双丰镇沾春商店 严沾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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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21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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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白市监处字〔2020〕07号 |
白河县双丰镇家家乐日常超市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黄豆芽案 |
白河县双丰镇家家乐日常超市 杨天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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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21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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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白市监处字〔2020〕08号 |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黄豆芽案 |
白河县新惠康商贸有限公司 马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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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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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白市监处字〔2019〕113号 |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黄豆芽案 |
白河县茅坪镇鑫宇菜店 方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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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2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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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白市监处字〔2020〕03号 |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黄豆芽案 |
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裴其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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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9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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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白市监处字〔2020〕02号 |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黄豆芽案 |
白河县西营镇长成商店 刘长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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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2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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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白市监处字〔2020〕04号 |
白河县茅坪镇德众药店销售劣药案 |
白河县茅坪镇德众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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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春 |
该单位在陕西津华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黄连上清丸”(生产单位: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批号:817035)经抽样检验不符合规定(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认定为劣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6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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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白市监处字〔2020〕6号 |
白河县健民药房销售劣药案 |
白河县健民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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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力 |
该单位在西安市新龙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北柴胡(生产单位: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批号:19041101)经抽样检验不符合规定(检验项目:杂质9%),认定为劣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1.1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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