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五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0-0013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6-30 15:30 |
2020年第五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20〕21号 |
白河县顺达加油站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案 |
白河县顺达加油站 陈凯 |
|
|
2020年5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在用的计量器具加油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用的两台加油机均超过检定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计量法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1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 |
|
2 |
白市监处字〔2020〕22号 |
白河仓上康和诊所使用劣药案 |
白河仓上康和诊所 李学群 |
|
|
2020年4月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在该单位药房的药品陈列柜中发现“金菊五花颗粒”等13个品种13个批次药品及“苗毒草本乳膏”等7个品种8个批次的“消”字号产品均超过有效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给予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及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8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5 |
|
3 |
白市监处字〔2020〕23号 |
白河县双丰镇香吧佬熟食分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白河县双丰镇香吧佬熟食分店 林传友 |
|
|
2020年5月12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库房内摆放的“健康素肚丝”等2个品种2个批次的食品超过保质期。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被扣押的食品原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19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9 |
|
4 |
白市监处字〔2020〕24号 |
白河县仓上镇麦哆客蛋糕店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白河县仓上镇麦哆客蛋糕店 王明慧 |
|
|
2020年5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业人员秦仁珍健康证明已过期,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蛋糕的制作工作,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15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9 |
|
5 |
白市监处字〔2020〕25号 |
白河县惠康仓上永茂超市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惠康仓上永茂超市 杨永茂 |
|
|
2020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对在该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的“汰洁天然皂粉”等6个品种6个批次的产品超过限用日期,属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12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9 |
|
6 |
白市监处字〔2020〕26号 |
白河县冷水镇阳光商行销售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阳光商行 邹卫祥 |
|
|
2020年5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的“美王固体清香剂”等22个品种24个批次的产品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12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0 |
|
7 |
白市监处字〔2020〕27号 |
白河县城关镇吴远侠商店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白河县城关镇吴远侠商店 吴远侠 |
|
|
该单位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11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1 |
|
8 |
白市监处字〔2020〕29号 |
白河县中厂镇绿松源商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白河县中厂镇绿松源商店 王华英 |
|
|
该单位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的零售业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12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2 |
|
9 |
白市监处字〔2020〕30号 |
白河县茅坪镇永友新世纪购物广场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茅坪镇永友新世纪购物广场 章启考 |
|
|
2020年5月14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在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奇安特防水鞋油”等8个品种8个批次的产品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1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2 |
|
10 |
白市监处字〔2020〕31号 |
白河县西营镇李四特产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白河县西营镇李四特产店 李洋 |
|
|
2020年5月12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有5壶黑色不明液体,包装上无任何标识标签,经查为岐山香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无标签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28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3 |
|
11 |
白市监处字〔2020〕32号 |
白河县仓上镇家兴商店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仓上镇家兴商店 方程荣 |
|
|
2020年6月1日,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柜上摆放的“佳洁士草本水晶牙膏”等5个品种5个批次的产品已超过限用日期(失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7.1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8 |
|
12 |
白市监处字〔2020〕33号 |
白河县仓上镇欣然商店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仓上镇欣然商店 张云飞 |
|
|
2020年6月1日,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魔枪杀虫气雾剂”等8个品种8个批次产品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6.29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