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0-0015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20年 第 3 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7-21 08:05 |
近期,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9类食品9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9批次,合格26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27批次,合格2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糕点2批次,合格2批次;豆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合格7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合格7批次;肉制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白河县中厂镇冯家豆腐坊出售的黄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42m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白河县冷水镇万家乐超市出售的芹菜中毒死蜱,检出值为║0.25mg/kg║,标准要求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白河县茅坪镇柴伦军汉中米面皮店出售的绿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68m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