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自然资发〔2020〕16号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白河县老年公寓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 用地预审意见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0-0247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自然资发〔2020〕16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2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3-24 11:06 |
白河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办理白河县老年公寓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用地预审的函》收悉,经审查,提出以下预审意见:
一、拟建白河县老年公寓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属白河县“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建项目选址位于白河县城关镇向荣村,符合《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项目总投资0.3375亿元, 占地面积0.2499公顷,均为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老年公寓一幢,建筑面积16430.17平方米,地下3层,地上11层,配套建设公共设施。改造面积16431平方米,建成护理型床位375床,配套购置相应功能设施设备。投资强度及用地规模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预审。
二、该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0.2499公顷以内,用地位置和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变动。
三、你单位依据此意见依法办理相关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前,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土地。
四、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