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自然资发〔2020〕38号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白河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0-0259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自然资发〔2020〕38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5-11 17:22 |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白河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的函》收悉,经审查,提出以下预审意见:
一、拟建白河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属白河县“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建项目选址位于白河县城关镇,符合《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项目总投资2.6亿元, 占地面积6.2903公顷,其中耕地0.1431公顷,建设用地5.9685公顷,未利用地0.1787公顷。项目建设内容:1、新建停车场2座,建筑面积20331㎡,主要建设内容为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停车场,并完善停车场装饰装修和强弱电、给排水、消防、自动喷淋、通风排风系统及其智能监控安防系统建设,建成后可提供停车泊位470个。 2、新建公共服务中心一栋,建筑面积5075平方米,其中图书室405平方米,阅览室600平方米,调解中心370平方米,便民服务大厅600平方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50平方米,儿童活动中心650平方米,社区卫生室680平方米;快递驿站2处120平方米、居民助餐驿站300平方米;新建文化体育健身场所1300平方米、公厕2处350平方米,以及服务中心所需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等配套基础设施。3、新修给排水管网、强弱电入地、管线改造铺设架设等管线综合管沟3000米、铺设燃气管网7500米、新建养老扶幼服务设施3000平方米、燃气铺设7500平方米、垃圾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4、新建便民市场一处2741平方米。投资强度及用地规模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预审。
二、该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6.2903公顷以内,用地位置和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变动。
三、你单位依据此意见依法办理相关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前,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土地。
四、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