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紫熙光皮木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0-0093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9-11 15:20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紫熙光皮木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紫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陕西紫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紫熙光皮木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陕西紫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紫熙光皮木瓜加工项目位于白河县中厂镇石梯社区二组,项目加工厂占地4658m2,包括厂房2000m2,办公用房占地258m2,库房占地面积600m2,厂区硬化道路,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占地1800m2,设置木瓜果脯生产线1条,木瓜冻干粉生产线1条,流转顺利村土地300亩建设木瓜鲜果基地。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陕西紫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紫熙光皮木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陕西紫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紫熙光皮木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化粪池和日处理污水10m3/d的A/O污水处理站各1座,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石梯社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严禁污水超标、超总量排入社区污水收集管网。
(二)木瓜鲜果基地种植合理耕作,配套建设蓄水设施防治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化肥、农药、农膜用量,严禁造成面源污染。
(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在储泥池内添加石灰干化处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期内,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禁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扰民现象。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陕西紫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紫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紫熙光皮木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7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