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0年 第 5 号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0-0018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9-21 08:46 |
近期,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9类食品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26批次,合格2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糕点8批次,合格8批次;豆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8批次,合格8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合格6批次;肉制品18批次,合格18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白河县城关镇李家油房生产的芝麻油中苯并[a]芘,检出值为32.5μg/kg,标准要求≤1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