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六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0-0019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8-20 15:55 |
2020年第六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20〕34号 |
宋显彩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双河乡显彩商店 宋显彩 |
|
|
2020年6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的“维达纸手帕”已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7.1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10 |
|
2 |
白市监处字〔2020〕35号 |
白河县逸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白河县逸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徐兴刚 |
该单位委托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逸牌木瓜酒”等产品,该单位提供的标签和外包装箱不符合法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被查封的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7 |
|
3 |
白市监处字〔2020〕36号 |
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陈瑜 |
|
|
该单位经营的“小宝烟熏豆干”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8.12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7 |
|
4 |
白市监处字〔2020〕37号 |
白河县冷水镇万家乐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万家乐超市 何仁顺 |
|
|
该单位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芹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8.6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6 |
|
5 |
白市监处字〔2020〕38号 |
冯继兵经营添加有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的食品黄豆芽及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案 |
白河县中厂镇冯家豆腐坊 冯继兵 |
|
|
该单位生产经营的黄豆芽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中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经责令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8.20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7 |
|
6 |
白市监处字〔2020〕39号 |
柴伦军经营添加有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的食品绿豆芽案 |
白河县茅坪镇柴伦军汉中米面皮店 柴伦军 |
|
|
该单位经营的绿豆芽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8.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7 |
|
7 |
白市监处字〔2020〕40号 |
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玉娇颜美妆店 张关羽 |
|
|
2020年7月8日,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销售区货架上摆放有“BIODERMA”字样的1个品种1个批次共计9瓶的化妆品无中文标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化妆品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8.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7 |
|
8 |
白市监处字〔2020〕41号 |
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名媛护肤馆 陆承伟 |
|
|
2020年7月9日,执法人员在该单位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柜上摆放的“植鑫源固本资源套组”等2个品种2个批次的产品已超过限用日期(失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8.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7 |
|
9 |
白市监处字〔2020〕42号 |
销售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酷客商店 赵立军 |
|
|
2020年7月2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的“舒肤佳沐浴露”等15个品种15个批次产品超过限用日期(失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8.1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17 |
|
10 |
白市监处字〔2020〕45号 |
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双丰镇登华商店 陈登华 |
|
|
2020年7月17日,执法人员在该单位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柜上摆放的“欣瑞达84消毒液”共计33瓶已超过限用日期(失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被扣押的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20.8.1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