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事项

时间:2020-09-28 16:05作者:潘宜庄来源: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文件名称 行政处罚公开事项
索引号 zfbmzrzyj/2020-0301 公开目录: 国土资源(项目用地)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28 16:05

行政处罚主体: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址: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69

联系电话:0915-7822998

执法人员:

姓名   性别  职务   执法资格证号码

潘宜庄            G1017025905C

             G1017025904C

雷再兵            G1017025907C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有关政策,宣传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

2、依法对单位或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对土地利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确定权属和采矿发证以及土地资产处置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有关土地、矿产管理的来信、来访。组织实施信访听证、违法案件听证、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国土资源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5、负责组织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调查权、制止权和行政处罚权;依法针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向同级或上级政府、纪检、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6、负责组织全县土地、矿产资源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动态

巡查或联合执法检查,把违法行为发现、制止在萌芽状态。

7、负责组织全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8、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

9、负责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和信访有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10、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救济渠道:白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南路

          联系电话:0915-7822154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

          联系电话:0915-3204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