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的起草说明及意见采纳情况 | ||
索引号 | zfbmxzfb/2020-0066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政策解读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2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21 03:05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按照中省市文件要求,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了《白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2020年2月8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县区结合县情实际,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政策措施。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
4、安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安政发〔2020〕3号)。
三、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2020年2月10日至13日,县政府办向县财政局、经贸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税务局、人民银行白河支行及县内各金融机构通过座谈等方式征求相关单位对《白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意见,在充分吸收修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白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四、主要问题及说明
《白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共五部分,第一部分强化金融支持、第二部分强化财税支持、第三部分全力支持企业发展、第四部分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第五部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其中第一、二、三部分各有两条具体内容。
关于《白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问题,与市政府文件保持一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